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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银行签展期续贷合同是否贴花?这10个印花税问答值得收藏
来源: | 作者:jjlkjfw | 发布时间: 1581天前 | 1777 次浏览 | 分享到:

 Q: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既注明评估价格,又注明实际收款价格,应如何计征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因此,股权转让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下的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当合同所载金额出现多个时,以实际支付价款或报酬作为计税依据,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Q:签订广告设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因此,广告设计合同按加工承揽税目征收印花税。


  Q:签订林权转让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林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Q:按次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义务期限如何确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政部文件(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因此,按次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在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当日申报缴纳印花税。


  Q:签订工厂出租合同,除厂房外还同时租出了水沟、道路、绿化、围墙,是否需要对这部门设施的金额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因此,在同一份合同中,水沟、道路、绿化、围墙作为房屋的附属设施,随同房屋一并出租时,需全部按财产租赁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Q:签订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信托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Q:与银行签订展期续贷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七、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是否贴花?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因此,若为展期合同,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若为续贷合同,则需按借款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Q:签订视频拍摄制作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二、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因此,若视频拍摄制作为广告制作或发布之需,则按加工承揽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Q:签订出口货物险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因此,签订出口货物险合同,应按照财产保险合同缴纳印花税。


  Q:签订债券逆回购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债券逆回购合同不是印花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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