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籍个税申报提交时,提示申报纳税人信息中有未登记或非正常的自然人。或者新下载的外籍个人信息中存在已经离职的人员?
答:解决方法如下,
1)先进行数据同步。就在地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界面左侧—常用功能—数据同步。
2)如果同步还是不行,请联系主管地税机关查询。
2、原来的个税软件在哪里可以下载呢?
答:登录江苏地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界面,界面右上角有离线客户端下载,然后选择第一个下载“新个人所得税明细报表填写”。
3、一年内的纳税完税证明如何去开具呢?
答:携如下材料至税务局大厅打印。
国税:所需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是营业执照副本)
2)经办人身份证,
3)公章
4)纳税情况说明书(按照开具纳税证明的用途来写)
地税:所需材料
单位委托个人至大厅打印的委托书(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
4、到国税局办理简易备案手续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答:所需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办法征收备案表;
3)自拟(企业申请简易计税)相关说明;
4)符合简易计税的证明(如为建筑企业需提供:施工许可证或合同,只要施工许可证或合同注明开工日期是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即可,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企业资料同上)
5、请问生产型一般纳税人出租房产开几个点的增票?
答:1)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不选择简易,那就一般,按照11%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在同一县市区的,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11%。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在同一县市区的,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6、专用发票用完了。要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哪些材料呢?
答:所需材料:
1)公章
2)金税盘或者税控盘、CA
3)发票领购本
4)上次领用的最后一张发票
5)经办人身份证
6)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