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目及计算概述表
序号 |
课税对象 |
费用扣除标准 |
税率 |
1 |
工资薪金所得 |
中国公民为3500元,外籍人员为4800元 |
3%起 |
2 |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全年费用扣除:3500×12 |
5%起 |
3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 |
全年费用扣除:3500×12 |
5%起 |
4 |
劳务报酬所得 |
每次所得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
20% |
5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储蓄存款2008年10月9日起免征个人所得税 |
20% |
6 |
稿酬所得 |
每次所得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按应纳税额减征30% |
20% |
7 |
特许权使用费 |
每次所得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
20% |
8 |
财产租赁所得 |
每次所得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
20% |
9 |
财产转让所得 |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
20% |
10 |
偶然所得 |
体育彩票和社会福利债券10000元以下免征 |
20% |
11 |
其他所得 |
经国务院或财政部确定征税的 |
20% |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一)税目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税率表
适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速算 扣除数 |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不超过1455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三)计算公式
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如果适用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则可每月减除费用4800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再减除税法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按规定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金额,以其余额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元及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计算举例
某事业单位职工李某2016年9月份应发工资为5600元。其中职务工资为3300元,岗位津贴1000元,职务补贴600元,岗位补贴160元,保留津贴30元,劳保费20元,城市补贴60元,水电补贴2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当月单位扣缴住房公积金82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工会会费15元。计算当月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当月李某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合计为:每月定额扣除350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4066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4066)=1534元,对应10%的税率。
当月应纳税款为1534×10%-105=48.4元。
中国公民李某2016年在我国境内每月工资为30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资金(兑现的绩效工资)24500元。请计算李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24500-(3500-3000)]÷12=200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105元。
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24500-(3500-3000)]×10%-105
=24000×10%-105
=2295(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一)税目范围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二)税率表
适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
1 |
不超过15000元的 |
不超过14250元的 |
5 |
0 |
2 |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
10 |
750 |
3 |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
20 |
3750 |
4 |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
30 |
9750 |
5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
35 |
14750 |
(三)计算公式
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计算举例
假定某运输个体工商户,2016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劳动收入100万元;
(2)发生劳动成本55万元;
(3)发生劳动税费3.3元;
(4)发生业务招待费用3万元;
(5)3月20日购买小货车一辆支出6万元;
(6)共有雇员6人,人均月工资1200元;个体户老板每月领取工资5000元;
(7)当年向某单位借入流动资金10万元,支付利息费用1.2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率为6.8%;
(8)10月30日小货车在运输途中发生车祸被损坏,损失达5.2万元,次月取得保险公司的赔款3.5万元;
(9)对外投资,分得股息3万元;
(10)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对边远地区捐款6万元;
【解析】1、按规定业务招待费只能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扣除额=3×60%=1.8(万元);按收入计算扣除限额=100×5‰=0.5(万元);按规定只能扣除0.5万元。
2、购买小货车的费用6万元应作固定资产处理,不能直接扣除。本题中可按4年年限折旧(不考虑残值)计算扣除。
应扣除的折旧费用=6÷4÷12×7=0.875(万元)。
3、雇员工资可按实际数扣除,但雇主工资每月只能扣除3500元,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雇主工资费用扣除额=0.35×12=4.2(万元)。
4、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费用按同期银行的利率计算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利息费用扣除限额=10×6.8%=0.68(万元)
5、小货车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能扣除。
小货车损失应扣除额=5.2-3.5=1.7(万元)。
6、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3万元,应按股息项目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并入营运的应纳税所得税一并计算纳税。
分回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6(万元)。
7、对边远山区的捐赠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8、该个体工商户2014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100-55-3.3-0.5-0.875-(0.12×6×12)-4.2-0.68-1.7=25.105(万元);
(2)公益、救济捐赠扣除限额=25.105×30%=7.5315(元),实际捐赠金额6万元小于扣除7.5315万元,可按实际捐赠额6万元扣除;
(3)2014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105-6)×35%-1.475+0.6=5.81175(万元);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一)税目范围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二)税率表
税率表《适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计算公式
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3500元×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计算举例
范某2016年承包某商店,承包期限1年,取得承包经营所得47000元。此外,范某还按月从商店领取工资,每月2500元。计算范某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1.每月领取的工资要并入所得,同时按税法规定每月可以减除3500元必要费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47000+12×2500-12×3500=35000(元);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是3750元。
2.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000×20%-3750=325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
(一)税目范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税率表三
适用劳务报酬所得
级数 |
劳务报酬所得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
20% |
0 |
2 |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三)计算公式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计算举例
万某受某出版社委托,将某一外国文学作品翻译成中文出版。翻译工作完成后,出版社付给万某5000元报酬,万某应缴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万某非出版社员工,受托翻译作品行为属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5000乘以(1-20%)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万某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1-20%)×20%=800(元)。
演员王某某次受邀参加演出获得表演收入3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为多少元?
【解析】收入额30000乘以(1-20%)为应纳税所得额=24000元,应纳税所得超过20000元加5成征收,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演员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0%)×30%-2000=5200(元)。
五、稿酬所得
(一)税目范围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二)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减征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三)计算举例
某作家的长篇小说由出版社出版,按合同约定,出版社向作家预付稿酬5000元,作品出版后再付稿酬15000元;
当年该作家还授权某晚报连载该小说,历时2个月,每天支付稿酬180元,共获得稿酬10800元。该作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出版和连载,分别作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出版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000)×(1-20%)×20%×(1-30%)=2240(元)
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10800×(1-20%)×20%×(1-30%)=1209.6(元)
合计应纳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3449.6(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税目范围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1.根据税法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3.2002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
费用扣除: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2.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三)计算举例
2017年6月,张某从某电视剧制作中心取得剧本使用费10000元。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剧本使用费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0000×(1-20%)×20%=1600(元)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一)税目范围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国债利息收入、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3.自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20%)
(三)计算举例
张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15年10月取得如下所得:
1.从持股半年的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000元,张先生于持股满8个月时抛售所持A上市公司全部股票
2.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7000元,
3.兑现4月14日到期的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1500元。计算张先生应缴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
1.其取得的A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因持股时间未超过1年,且暂未转让,故上市公司暂不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股票时,因持股期限在半年至1年间,故减半计征个人所得税。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50%×20%=1600(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A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7000×20%=1400(元)
3.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张先生应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600+1400=3000(元)
八、财产租赁所得
(一)税目范围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二)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次的规定: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扣除不超过800元);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未超过4000元的为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为20%)
2.税率:
(1)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3)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
3.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三)计算举例
王某从2007年4月1日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每月取得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为3000元,7月份发生房屋的维修费16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计算王某2009年出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
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修缮费)-800]×10%×2+[3000-800]×10%×7=1820(元)。
九、财产转让所得
(一)税目范围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境内)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三)计算举例
某人本期购入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0元,支付购进买入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本期内将买入的债券一次卖出600份,每份卖出价12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10元。计算该个人售出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1.可以扣除的买价及合理税费为:(10000+150)÷1000×600+110=6200(元)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12-6200)×20%=200(元)
十、偶然所得
(一)税目范围
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例如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金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公式
1.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三)计算举例
万某2017年6月购买体育彩票中奖20000元,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
1.应以中奖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2.应纳税额=20000×20%=4000(元)
十一、其他所得
(一)税目范围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例如以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财产保险公司支付给一个保险期内安全行车无赔偿事故驾驶员的安全奖、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报酬等。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二)计算公式
1.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三)计算举例
2010年5月王某为李某向他人借款提供担保,李某支付给王某报酬1000元,王某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析】
1.王某应以报酬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000元
2.应纳税额=1000×2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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