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2022年6月20日、7月1日各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请问这两份货物运输合同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11 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后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货物运输合同的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范围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税率为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说明是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后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运输合同的税率为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备注是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第二十条规定,本法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1988 年 8 月 6 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综上,你公司 2022 年 6 月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印花税;2022 年 7 月 1 日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计算缴纳印花税。